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2023/10/26 9: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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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经信笺〔2023〕1351号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3〕274号),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做好2023年度国家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面向重点行业领域智能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建设需求,聚焦21个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攻关方向(详见附件1),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自主可控供给能力的优势单位,推进工艺、装备、软件、网络技术的深度融合,突破一批先进适用、可大规模复制推广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专业化、标准化的智能制造集成服务能力。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宁波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或科研院所,主营业务包括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供应、服务等。
(二)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好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技术创新和实施应用基础,有必要的场地、设备、人员条件,具有进行工程化研发、试验、实施的综合能力,在相应行业和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愿意就申报的揭榜任务内容进行评估验收和宣传推广。
(三)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一)请各地经信部门积极发动,组织各申报主体根据自愿原则于11月1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向属地经信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可参照《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附件1)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进行编写。每个申报主体仅可申报1个项目,每个项目可针对最多3个攻关方向提出不同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二)请各地经信部门对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各地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市场前景广阔、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自主可控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
(三)请各地经信部门于11月16日17:00前按推荐项目优先顺序填写推荐汇总表,将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1份,报送至宁波市经信局,电子材料请通过浙政钉报送。
(四)宁波市经信局综合评定后,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进行推荐。
(五)揭榜单位应按照申报书提出的攻关目标和指标要求,在公布后2年内完成全部任务,其中一个攻关方向涉及多个行业应用的,需要在每个行业至少2家企业开展应用验证,取得明确成效。
(六)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线上评审等工作均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olution.miit-imps.com)开展。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局产数处 陈文林,联系电话:89292007。技术支持: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 郭志喜,联系电话:13121825939;刘丹,联系电话:13488869116。
附件:1.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重点行业和攻关方向
2.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项目申报书
3.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项目推荐汇总表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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