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一次性塑料指南》| 10类特定产品标准说明(1)
- 来源: 废塑料新观察
- 2021/6/9 9: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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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机械网 政策法规】深刻解读欧盟《一次性塑料指南》| 强调一次性塑料的循环使用后。下面是对指南中列出的十大特定产品标准做出总结。
一、食品容器
1、产品描述:食品容器,即盒子之类的容器,有或没有盖子。
2、适合指令的标准:
a 即刻消费。无论是现场售卖还是外卖。食品容器中所含食品的性性质是可以即时消费的,例如坚果、三明治、酸奶、沙拉、熟食、水果和蔬菜;将叉子、刀子、勺子、棍子或酱汁等物品包含或附着在一次性塑料食品容器上;
b 食物容器的形状允许或便于食用其中所含的食物,可以通过简单的方式打开;
c 无需任何进一步准备(例如烹饪、煮沸或加热)即可食用。
二、食品包装材料
适合指令的标准:
a 由柔性材料制成。软包装是形状容易改变的包装。例如,当添加或移除食品时,与可添加或移除食品时形状保持不变的刚性包装相反;包装设计表明所含食品旨在购买后立即食用。例如,可以轻松打开小包或包装纸,例如通过撕裂、切割、扭曲或拉开它;
b包含无需任何进一步准备即可从包装或包装中立即食用的食品。所含食品的性质:适合立即食用的食品(例如糖果、坚果、巧克力棒、樱桃番茄、薯片);包装或包装的设计允许直接从包装或包装中消费;将叉子、刀子、勺子和筷子或酱汁等物品包含或附加到一次性塑料袋或包装纸上。
三、饮料容器、饮料瓶和饮料杯(包括盖子)
指令中产品描述和标准:
a容量不超过 3 升的饮料容器。即用于盛装液体的容器。例如包括盖子的饮料瓶以及包括盖子的复合饮料包装;
b盖子分为以下三方面:安装在饮料容器或饮料瓶上的盖子,例如,为了防止所装液体泄漏(例如在盖子被移除后)并允许安全运输;塑料或复合材料,包括密封在饮料容器、饮料瓶和饮料杯上的塑料薄膜,一旦这种盖子在消费者第一次打开时被取下,它就不能放回产品上;用于饮料杯的盖子,用于保护所含液体,但通常不能提供完全密封。它们可以在取下后重新放置在产品上,而不会失去其封闭功能。但不包括:带有塑料制成的盖子的玻璃或金属饮料容器和用于特殊*疗目的食品的饮料容器是液体形式。
四、某些相关产品类别之间的区别
1、区分食品容器和饮料容器的关键要素:
a将食品容器与饮料容器、饮料瓶和饮料杯区分开来的关键步骤是确定容器中装有食品还是饮料产品。所盛装产品的消费方式和盛装在容器中的产品的一致性对区分食品容器和饮料容器、饮料瓶和饮料杯起着决定性作用。关于食品,指令的提供了食品示例,即包装、沙拉、水果、蔬菜和甜点。饮料产品以液体形式销售和消费,可以通过饮用来消费。饮料容器的例子包括啤酒、葡萄酒、水、液体茶点、果汁和花蜜、速溶饮料和牛奶的包装;
b表示食品或饮料产品数量的单位。通常,饮料以体积(例如毫升)表示,而食物通常以重量(例如克)表示。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容器上并不总是标明食品或饮料的数量,尤其是那些在销售点装满的食品或饮料;
c容器的设计特征可能特定于内容。例如,容器的形状以及所包含的食品是否需要餐具来食用表明该产品是打算通过饮用还是食用来食用。
2、区分食品容器和饮料杯的关键要素:
对于饮料杯,除了确定所装产品是食品还是饮料外,还应指导如何考虑制造商投放市场的空杯,一次性塑料杯用于饮料的预期用途以及它们是用于食品还是饮料。通常由最初的分销商或杯子罐装商确定。如果在投放市场时不清楚产品是饮料杯还是食品容器,例如零售和批发商店出售的某些容器,制造商必须遵守指令的要求对于这两种类型的产品。
3、区分饮料容器、饮料瓶和饮料杯的关键要素:
a饮料容器是容量不超过 3 升的容器,包括盖子和盖子,用于包含饮料;
b饮料瓶是具有窄口或容量不超过 3 升的饮料容器,包括瓶盖和盖子,用于盛装饮料,不包括复合饮料包装;
c饮料杯通常是圆形的,通常是碗状的饮用容器,带或不带盖子或盖子,空卖或盛装饮料。
4、区分食品容器与小包和包装纸的关键要素:
a食品容器与小包和包装纸之间的区别应基于容器的刚性。就指令而言,具有刚性和部分刚性包装的食品应被视为食品容器,而具有软包装材料的产品应被视为包装和包装材料;
b软包装意味着它可以轻松弯曲而不会断裂,包装中硬质材料的存在应将产品归类为食品容器。
5、区分盘子与食品容器的关键要素:
a盘子是指食用或供应食物的盘子,而食物容器是用于盛放食物的容器,例如带盖或不带盖的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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