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海南之后,山西禁塑立法在即,新版已删除台账管理!

来源: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
2021/6/8 13:33:09
22302
导读:6月2日,山西省人大网站公布《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
  【塑料机械网 政策法规】6月2日,山西省人大网站公布《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
 
  《规定(草案)》遵循源头控制、综合治理、有序推进、公众参与的原则,主要措施包括:
 
  实行名录管理。
 
  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相关地方标准。
 
  鼓励公众使用环保布袋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自带餐饮具。
 
  县级以上联合执法,违反规定给予罚款,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更多措施,见下方附件……
 
  此外,今年3月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版本,要求塑料制品经营者实行台账管理制度,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而《规定(草案)》版本则删除了台账管理的要求,鼓励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
 
  目前,山西省可降解塑料产能达到4万吨,有金晖兆隆和龙骏艾柯两家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金晖兆隆是2012年山西省成立的第一家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近年来抓住相关省份实行“禁塑令”的契机,在全国推广可降解塑料产品,被工信部确定为绿色工厂和绿色设计产品。
 
  《规定(草案)》出台始末
 
  今年1月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山西省人民政府省长林武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7月1日起山西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前文回顾:山西省7月起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今年3月6日
 
  山西司法厅公布了第一版《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前文回顾: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企业要建台帐,至少保存2年】
 
  今年3月25日
 
  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发布并解读《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前文回顾:6部门深入解读!山西印发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
 
  今年4月11日
 
  山西省人大将《山西省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列为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由省司法厅牵头起草,举行立法论证会,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对《规定(草案)》的体例结构、法律依据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前文回顾:山西《禁止不可降解塑料规定》列为2021年正式立法项目】
 
  今年6月2日
 
  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山西省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草案)》。初审后,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机构对草案进行了修改,拟提交2021年7月份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修改后的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2021年6月20日。
 

热门评论

上一篇:欧盟《一次性塑料指南》| 10类特定产品标准说明(1)

下一篇:响应国家禁塑要求丨 化销江苏制定生物降解塑料袋企业标准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