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要求明确了!
-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 2020/11/25 16: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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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机械网 塑说各地】近日,河北省《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发布,明确规定了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要求。
《技术规范》编制充分贯彻循环经济的“3R”原则,即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遵循全过程控制原则,对回收和再生利用整个过程中的各个污染环节制定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实施对废塑料从回收到处理、再生利用的全过程管理;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废塑料的种类和回收、再生利用的具体情况,按照回收、运输、贮存、预处理、再生利用等环节提出相应的技术规范。
废塑料回收要求
●废塑料回收
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化学成分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
含卤素废塑料的回收应与其他废塑料分开进行。
废塑料的种类鉴别可采用物理鉴别法、化学鉴别法和光谱分析鉴别法。
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不得进行就地清洗,如需进行减容破碎处理,应使用干法破碎技术,并配备相应的防尘、防噪声设备。
废塑料的回收过程中应避免遗洒。
废塑料的回收中转或贮存场所须配备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设备。
●废塑料包装和运输
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不得裸露运输废塑料。
废塑料包装物应防水、耐压、遮蔽性好,可多次重复使用;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包装完好,无废塑料遗撒。
包装物表面应有回收标志和废塑料种类标志,标志应清晰、易于识别、不易擦掉,并应标明废塑料的来源、原用途和去向等信息。废塑料回收和种类标志执行GB/T 16288。
●废塑料贮存
不同种类、不同来源的废塑料,应分开存放。
废塑料应存放在封闭或半封闭的场所,场所应防雨、防晒、防渗、防尘、防扬散,符合GB18599相关要求。
废塑料再生利用要求
●分选
废塑料分选应遵循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等原则,应采用节水、节能、高效、低污染的先进技术和装备。
应采用密度分选、旋风分选、摇床分选等技术,目标塑料分选率≥90%。
宜使用静电分选、近红外分选、X-射线分选等先进技术,目标塑料分选率≥95%。
应选择低毒、无害的助剂分选塑料。
分选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采用密度分选工艺应有高浓度盐水处理方案和措施。
●破碎
破碎过程宜采用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及设备。
干法破碎过程应配有粉尘收集和降噪设备。
采用湿法破碎工艺应对废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
●清洗
废塑料的清洗场地应作防水、防渗漏处理,有特殊要求的地面作防腐蚀处理。
宜采用节水清洗工艺,清洗废水应统一收集、分类处理或集中处理,处理后应梯级利用或循环使用。
应使用低残留、环境友好型清洗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和国家严令禁止的清洗剂。
厂内处理后的排放废水需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干燥
宜采用离心脱水、鼓风干燥、流化床干燥等工艺,应使用低能耗设备。
干燥废气应集中收集,进入废气处理设施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造粒
应采用节能熔融造粒技术。
造粒过程中,推荐使用无丝网过滤器造粒机,减少废滤网产生。废弃滤网、熔融残渣应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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