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视察
时间:2022-03-10 阅读:557
接上级通知:宁波市环保局工作小组将组织人员将于2020年3月11日来我公司进行检查环保问题,请各企业各岗在岗工作人员今晚和明早务必对环保问题进行整改好,保障厂容厂貌,各企业务必引起重视!!!
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务必遵守工厂各项规定:
一、安全生产措施
1、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
得违反。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
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不
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3、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车间内严禁吸烟。
4、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规定位置。
5、在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
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
火器材。
6、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
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7、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
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8、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环境保护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
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子孙”的精神。
搞好环境保护,要坚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
损害担责”的原则,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解决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使经济建设和
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做到“经济利益、社会效益,环境保护”三统一。
全公司职工都有责任搞好环境保护工作,必须遵守本制度,对污染环境的
行为进行监督、揭发。各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