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压疲劳试验机试验方法
时间:2016-06-27 阅读: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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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中创试验设备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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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次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拉压疲劳试验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zui大动态力为士1000 kN.频率不超过400 Hz,金属试验用的电子测量、力控制式拉压疲劳试验机(以下简称试验机)。本标准亦适用于应用在特殊条件(如高低温、腐蚀性介质)和带有附属装置(如程序控制装置)的试验机,但本标难汉f这些特殊条件和附属装置不予规定。
技术要求:
1、工作条件
拉压疲劳试验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环境温度为10℃ -35℃
b)空气相对湿度不超过85%;
c)在稳固的基础上铅垂或水平安装;
d)电源电压的波动范围在其额定值的10%以内;
e)无振动和远离噪声源。
2、静态力示值.误差
拉压疲劳试验机静态力示值误差的zui大允许值应为每档满量程的士0.2%或示值的士1%,取其较大者。
3、动态力示值波动度
A、动态力范围不超过士100 kN的试验机,其平均动态力示值波动度应在每档试验力满量程的士1%以内;动态力范围超过士100 kN的试验机,其平均动态力示值波动度应在每档满,量程的士2%以内。
B、试验机动态力幅波动度应在每档满量程的士2%以内。
4、上、下夹头同轴度
A、试验机上、下夹头间距不超过200mm时,上、下夹头同轴度不应超过0.2 mm.
B、试验机上、下夹头间距超过200mm至夹头zui大间距时,上、下夹头同轴度不应超过夹头间距的0.1%。
5、幅频特性
拉压疲劳试验机应在其给定的幅频特性范围内正常工作。
6、动态力波形
拉压疲劳试验机工作时,其动态力波形不应有明显的畸变。
7、试样夹头
拉压疲劳试验机的试样夹头应满足:
a)在试验过程中,夹持试样可靠;
b)施加试验力后,与试样接触的部位无损伤;
c)夹块、压帽和顶块等易损件能互换。
试验条件:
1、检验用仪器、工具和量具
a)与拉压疲劳试验机各档力的满量程相应的0.3级标准测力仪;
b)拉压疲劳试验机上、下夹头同轴度检验工具(包括百分表);
c>双线示波器;
d)试验用的试样及其他通用工具和量具。
2、静态力示值误差的测定
A、按各档力的满量程选用与其相应的03级标准测力仪。
B、对于力的每档量程分别测量6点力,即对应于力的各档满量程的10%, 2Q%. 40%, 60%, 80%,
*的6点力。
C、对每一点力按进程重复进行3次测量。
D、测量时,以递增的力,使0.3级标准测力仪到达规定的力值,在试验机力的指示装置上读数,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静态力示值误差:
3、动态力示值波动度的测定
A、试验机动态力示值波动度的测定应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a}力的波形为正弦波;
b}力的循环形式为双向非对称循环,力的上、下峰值分别为试验机zui大动态力的60%和20%;
C}试样的固有频率为试验机工作频率的z倍以上,并具有良好的刚性和疲劳特性;
d)频率为在上述三项综合条件下试验机正常工作所能达到的zui高频率。
B、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8h。开机后由于力值不稳定而进行调整的时间不应超过30 min,且不计算在试验持续时间内,试验持续期间内不允许调整试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