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铭磨刀机工业标准六 磨刀机检验规则
时间:2013-06-04 阅读:616
磨刀机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两种。
二、出厂检验要求
每台磨刀机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三、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按下表2规定进行
表2出厂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备注
1外观质量4.25.2
2管路质量4.35.2
3润滑和冷却系统质量4.45.5;5.5
4磨削质量4.55.3;5.4;5.6
5磨削长度4.65.7
6电气控制系统4.75.2
7绝缘电阻4.95.9
8轴承温升4.115.11
9空运转要求4.125.12
10安全防护4.145.2;5.14
四、型式检验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
b)正常生产的产品,每隔两年检查一次;
c)产品长期停产,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时;
e)合同规定要求进行型式检验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2、型式检验项目应包括本标准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
3、型式检验的样机为一台,应从出厂检验的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的基数为三至五台。
4、判定规则:在型式检验中,如有任一项检验不合格时,则应从同批产品中再加倍抽取样本。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判此批次型式检验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