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盛虹BDO、PBAT项目暂缓,2.8亿预计无法收回

来源:生物塑料研究院
2025/1/9 9: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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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东方盛虹发布三级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暂缓实施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其中涉及高达2.795351亿元的预付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2024年10月31日,东方盛虹(000301)发布三级子公司连云港虹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暂缓实施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公告,其中涉及高达2.795351亿元的预付款项预计无法收回。
 
  该项目于2022年3月23日正式启动,计划在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基地建设,涵盖34万吨/年顺酐装置、30万吨/年BDO装置、18万吨/年PBAT装置及配套设施,总投资达74.71亿元,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等。
 
  原计划该项目以盛虹炼化一体化项目生产的正丁烷作为原料进行深加工,采用顺酐法生产BDO,并结合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生产的PTA进一步生产PBAT可降解材料,向下游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可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该项目将助力东方盛虹进一步拓展业务边界,深入可降解材料这一新兴的市场领域,完善其在化工产业链的战略布局,增强公司在可持续发展材料领域的竞争力与话语权,为业绩增长开辟新的增长极。
 
 
  然而,过去两年中市场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BDO和PBAT的新增产能远远超过的本阶段实际需求,大多数厂家无法正常开机生产,供过于求同时也导致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接连下跌至成本线以下,况且东方盛虹业绩大幅下滑,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1083亿元,净亏损14亿元,已经不容许其再做大额投资。
 
  因此,东方盛虹根据实际发展规划并结合市场变化情况,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本着审慎的原则,公司拟暂缓可降解材料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的后续建设工作,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视外部环境、市场需求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重新启动。本项目的暂缓实施是公司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公司合理使用资金,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该项目处于施工前期阶段。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东方盛虹管理层经审慎评估,对目前预计无法收回的预付款项进行核销,核销金额27,953.51万元;同时,公司确认了部分预计负债。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盛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核心上市子公司。东方盛虹主要业务包括石化及化工新材料、聚酯化纤等产业领域,在江苏省连云港、苏州、宿迁等地建立产业基地,分子公司包括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江苏斯尔邦石化有限公司、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盛虹新材料(宿迁)有限公司、江苏芮邦科技有限公司等五十余家,在职员工三万余人。公司拥有1600万吨/年炼化一体化装置、240万吨/年的甲醇制烯烃(MTO)及70万吨/年的丙烷脱氢(PDH)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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