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循环利用体系,各地相续建章立制
- 来源:废橡胶综合利用分会
- 2024/8/13 9:4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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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目标,其中包括“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11日,《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国家层面首次对全面绿色转型进行系统部署。
在文件中,特别指出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质量,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走可持续性发展道路,也是我们国家这几年的一贯政策。而加快建设循环利用体系,也是政策体系里面的重要方面,近日,包括天津市、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也都陆续发布了各省市的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为加快建设循环利用体系建章立制,提出具体要求,小编根据对这些行动方案进行选编,以飨读者。
《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加强废弃物循环利用对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废弃物循环利用需要统筹管理和系统推进。
《实施方案》以物质流为基础,聚焦废弃物产生、回收、再利用、资源化等环节,明确重点领域、重点区域,细化目标任务,旨在构建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各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以2025年、2027年、2030年三个时间节点提出工作目标。
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
全市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点达到3000个以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达到25个以上。
打造1-3个特色鲜明的二手商品交易产业集群,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和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旧动力电池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能力达到800万吨以上。
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有5个方面,包括实施4项行动和完善政策机制。
1、实施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行动
2、实施废旧产品设备再利用行动
3、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
4、实施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培育行动
5、完善政策机制
《四川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选摘)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安排,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推动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7年,基本建立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筑垃圾年利用量达到1800万吨。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回收利用量达到22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34万辆,二手车年交易量超127万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年回收拆解处理量达到600万台(套)左右。
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质量显著提高,废弃物循环利用水平总体居于全国前列。
推进社会源废弃物分类回收。持续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行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废旧物资分类回收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城乡网络优势,加快完善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各类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完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规范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推进成都市、内江市、米易县城市园林绿化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合理规划新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持续开展老旧破损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更新改造。(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水平
(五)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延伸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建设,结合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完善再生水生产输配设施,加快实现全省5个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目标。(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省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十三)推动产业集聚化发展。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依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打造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集群。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依托动力电池制造、动力电池材料生产头部企业,建立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应用产业基地。以成乐眉宜光伏产业发展走廊、“三州一市”清洁能源示范基地等新能源产业发展集聚区为重点,瞄准废旧光伏组件、风电叶片等新兴固废,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新”集群。(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加快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和二手商品流通骨干企业,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省级和地方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加快建立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合理布局建设成渝地区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培育打造国内领先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示范企业。支持省内骨干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源循环利用行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实施废钢铁、废铜铝、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培育,加强已公告规范企业动态管理。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推进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严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制度,规范开展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工作。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产品设备拆解处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政策机制
(十六)完善支持政策。
(十七)完善用地保障机制。
(十八)完善科技创新机制。
(十九)完善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机制。建立完善再生金属、再生塑料等再生材料相关标准,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再生材料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再生材料相关标准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选摘)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初步建成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到2027年,全省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2.5亿吨,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5%;废钢铁、废铜、废铝、废铅、废锌、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等主要再生资源年利用量达到2500万吨;报废汽车年规范回收拆解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废旧家电年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达到2000亿元。到2030年,建成覆盖全面、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各类废弃物资源价值得到充分挖掘,再生材料在原材料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规模显著扩大、质量显著提高,打造全国重要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产业基地。
二、提升废弃物有效回收水平
(一)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二)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三)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信息化水平。(四)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五)加强工业废弃物精细化管理。(六)完善农业废弃物收集体系。
三、培育壮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
(七)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等产业集聚区发展,深入推动郑州、平顶山、三门峡建设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引导各地根据本地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废弃物特点等,优化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布局,新建废弃物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静脉产业园,促进产业规范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支持各地建立健全区域废弃物协同利用机制,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避免重复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培育行业骨干企业。分领域、分区域培育一批技术装备先进、管理运营规范、创新能力突出、引领带动力强的行业骨干企业。引导国有企业在废弃物循环利用中发挥骨干和表率作用,组建省级循环经济产业集团。支持省内资源循环利用企业“走出去”,参与全国及“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运营。(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省供销社、河南投资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十)加强重点废弃物循环利用。
(十一)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提质改造。
(十二)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
(十三)加快建设交易运营体系。
(十四)强化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十五)推动工业资源高效循环。
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
(十六)再生钢产业链。(十七)再生铝产业链。(十八)再生铅产业链。(十九)再生铜产业链。(二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产业链。(二十一)再生塑料产业链。(二十二)再生纸产业链。
五、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规范经营主体纳税行为。有序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鼓励各级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循环经济项目建设。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等绿色金融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专项政策,发挥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积极采购再生资源产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税务局、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二十五)健全科技创新机制。
(二十六)推广应用再生材料。落实再生材料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开展重点再生材料碳足迹核算标准与方法研究。落实再生材料和产品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结合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再生材料应用升级行动,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企业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江西省商务厅印发江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近日,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江西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统筹中央服务业资金等支持全省各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方案明确,全省参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88个县(市、区)纳入此次支持范围,资金将重点围绕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拓展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收旧服务能力、提升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再生资源回收运力等三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下一步,各地将按照方案要求,加快再生资源领域项目储备和项目建设,全力构建便民利民的城乡生活类报废产品回收网络体系,培育一批资源回收龙头企业,推广一批资源回收典型经验模式,不断提升江西省再生资源规范化回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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