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世界海洋日,海洋塑料可追溯标准 —— CPRRA发布第 2 版征求意见稿
-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
- 编辑:陈俊青
- 2024/6/7 9: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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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机械网 塑料时讯】6月8日是联合国第16个世界海洋日,也是第17个全国海洋宣传日。今年世界海洋日的主题是“新深度唤醒”(Awaken New Depths),旨在唤醒人们对海洋的理解、同情、合作和承诺的新深度。
CPRRA海洋塑料污染防治体系建设
2020年开始,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CPRRA)作为代表塑料回收再生的行业组织,一直在倡议并推进海洋塑料污染防治体系建设工作,让塑料回收再生帮助减少塑料向海洋的泄露,让海洋废弃塑料成为资源而不是污染。
2020年世界海洋日
CPRRA 从行业协会的角度,首次对外发布了海洋塑料定义的征求意见稿,同时开始筹划海洋塑料再生利用产销监管链管理体系标准,期望借此促进海洋塑料的循环再生,推动海洋塑料污染问题的解决。
2020年8月
由 CPRRA 主办的海洋塑料污染防治技术委员会第一次工作组会议暨海洋塑料产销监管链标准第一次工作会议在线上召开。
2022年6月
CPRRA 经多次工作组会议讨论、沿海产业现状调研和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了海洋塑料标准草案——《海洋塑料及趋海塑料的可追溯性评价要求》。
2022年8月
《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产品中再生塑料含量的可追溯性要求 第2部分:海洋塑料》标准立项,全面展开编制工作。
2024年1月
CPRRA 发布第一版公开征求意见稿——《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产品中再生塑料含量的可追溯性要求 第2部分:海洋塑料》
全球塑料公约利好高价值循环利用
自2022年3月以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加速推动下,全球各国正在围绕制定一项针对塑料污染(包括海洋环境中的塑料污染)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文书进行谈判,并有望在今年年底前达成一致。
全球“塑料公约”的来临,将极大促进国内塑料产业链的可持续发展和塑料污染防治效果,加速塑料回收再生迈向高值化应用。以消费后回收、海洋回收等为原材料来源的再生塑料将被赋予更高的环保意义和市场价值。规范的再生塑料生产、使用和声明,以及监管链的可追溯性将成为再生塑料实现原级循环、高附加值利用的前提条件。
《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产品中再生塑料含量的可追溯性要求》系列标准分别以消费后再生塑料和海洋塑料作为产品类型,通过对产品规定特性和原材料来源属性的定义与划分,制定再生塑料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各项追溯要求,实现再生塑料产品监管链的可追溯性,满足高值化再生应用要求。
标准特点
《塑料回收再生及塑料产品中再生塑料含量的可追溯性要求 第2部分:海洋塑料》基于中国海洋塑料回收再生行业发展特点和原材料回收来源情况,对海洋塑料进行了定义和类别划分。同时,以海洋塑料为原材料来源的再生塑料产品为追溯对象,参考消费后再生塑料监管链的追溯要求,规定了海洋塑料在原材料回收、再生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监管要求和实施方法。
明确海洋塑料定义和来源划分
文件第3章、第4章,首先抓住构建产品追溯体系的核心基础,先定义产品和特定特性,明确海洋塑料的定义和回收来源划分。在全球没有统一的海洋塑料标准定义的情况下,基于国内涉海涉水塑料回收再生行业实际和生产企业调研,结合我国涉海涉水废塑料来源分布特点,依照我国十四五江河湖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整体部署,并对接国际海洋塑料分类的普遍做法,将海洋塑料细分为趋海塑料和海洋内塑料。既做到符合国情,更准确有效,又与国际相对一致。
研究显示,趋海塑料是可回收再利用海洋塑料的主要来源,如废弃的渔网、渔具、废弃塑料包装产品等。趋海塑料定义的严谨性和行业适用性,直接决定着海洋塑料回收再生的积极性和高值化利用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征求意见稿是以塑料废弃物的实际物理出处与海洋塑料定义的相关性和涉海涉水活动性质作为划分依据,将趋海塑料原材料来源再细分为河流塑料、海滩塑料和失控塑料。同时,将其定义范围按更贴合国内海洋塑料实际回收来源的场景进行完善和细刻。而非简单以一个学术研究定下的大致距离,成为划分“是与不是”的衡量标准。
更能赋予海洋塑料真正的环保价值
征求意见稿通过更精准的定义和来源划分,正确运用全球认可的 ISO监管链标准模型,结合中国本土已发布的消费后再生塑料(PCR)可追溯要求标准,实施对回收来源、生产和使用过程的追溯。
对比国际现有商业化趋海塑料(OBP)认证采用的定义和追溯要求,更具有塑料回收再生行业的专业属性,更了解国内塑料回收体系的不同,更注重再生塑料产品的真实性和市场的有序发展,更能体现符合趋海塑料回收再生对减少海洋塑料污染的价值贡献,追溯更准确,覆盖范围更广,更能赋予海洋塑料真正的环保价值。从而避免了可能存在的不符合行业实际、却符合认证定义的产品“作假”和无序竞争。
明确追溯的基础逻辑和理论模型
在物理回收再生过程中,适合的监管链模型包括来源单一模型、来源分离模型和受控混合模型。
海洋塑料回收商、生产企业和监督机构应根据产品特性、生产特性以及企业在回收、生产和使用海洋塑料时的声明内容(例如:原材料来源、要证明的生产方式和/或材料使用比例等),进行监管链系统设计和监管链模型的选用,以保证海洋塑料产品各项可持续发展声明的真实性、符合性和准确性,并应满足监管链模型的管理要求。
海洋塑料的回收商:应选用“来源单一模型”进行监管链追溯,确保来源符合海洋塑料划分。
生产海洋塑料:应选用“来源分离模型“进行监管链追溯,强调“海洋来源”的特性,不能与其他消费后塑料或非海洋回收塑料混合。
使用海洋塑料:应选用监管链模型中的来源分离模型或受控混合模型进行监管链追溯。
体现再生塑料细分领域可追溯要求的专业性和系统性
海洋塑料的可追溯性要求既要与整个再生塑料追溯的原则和体系保持一致,又是再生塑料细分领域的一个分支,又有着与普通消费后再生塑料追溯的区别。海洋塑料的产品定义和特定特性,以及使用的追溯模型要区分并解释再生塑料、消费后再生塑料、海洋塑料追溯的理论关系和系统框架。使之成为一个整体,但又强调各自的追溯要求的不同,才能更明确的指导企业和第三方认证机构,能够真实有效的生产和审核真实合规的海洋塑料产品,为海洋塑料应用端把关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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