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 2023/1/5 10:43:06
- 1786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日
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2〕10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2〕649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造绿色低碳循环城市“金名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基础
(一)经济与社会发展基础。
嘉兴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东接上海、北邻苏州、西连杭州、南濒杭州湾,全市陆域面积4223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523平方公里,下辖2区、2县、3个县级市,常住人口540万。嘉兴是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的前沿阵地,地处“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交汇点,战略地位十分突出。2021年,全市生产总值(GDP)6355.28亿元,较上年增长8.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4.80亿元,居全省第3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6万元,连续18年居全省首位;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至1.60,继续保持全省最低。
(二)工作基础。
1.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有效构建。通过实施垃圾分类回收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目前已初步构建由回收站点、分拣集散中心等组成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仅市本级三个分拣集散中心年均回收各类废旧物资近30万吨。2021年,发布实施《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形成以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为主、县域特色推进模式为辅的“1+X”垃圾分类模式。
2.废旧物资回收模式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创新“互联网+回收”模式,市本级开发建成“嘉兴市可回收物积分兑换系统”,用于可回收物回收数据的管理和监测。桐乡、海宁等地推出“桐拾袋”“环浙里”等数字化平台,废旧物资线上预约、线下回收的工作模式基本实现全市推广。
3.废旧物资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全市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快速发展,嘉兴旧货交易市场已成为浙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嘉善陶庄镇成为浙北地区最大的废金属交易集散中心,嘉兴二手车交易市场连续8年入围全国二手车市场百强。
4.废旧物资利用产业加快发展。嘉兴市本级、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平湖市成功创建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嘉善陶庄城市矿产有限公司成为我国单体规模最大的废旧金属一体化运行的循环经济基地,2021年完成废钢销售额65.83亿元,应缴税额7.95亿元。海利循环产业园利用废旧塑料瓶等原料生产再生差别化长丝产品,填补了国内以再生聚酯为原料生产高端产品的行业空白。
5.废旧物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制定出台《嘉兴市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嘉兴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系列规划,印发《嘉兴市“五废共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7-2019年)》《嘉兴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政策文件,成功列入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现县(市、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排摸整治全覆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对标“两个先行”,全力奋进“两个率先”,以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为抓手,聚焦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提升、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将嘉兴打造成为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样板地,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废旧物资循环利用领域公共财政资金投入。注重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创新激励机制,激发企业、社会团体、公众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工作的常态化、高效化开展。
2.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坚持全市“一盘棋”,注重发挥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作用,统筹兼顾、加强协调,形成建设合力。充分考虑县(市、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基础和产业发展特色,统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废旧物资高效率循环利用,因地制宜推进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体系建设,提高发展效益,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3.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理念,将构建完整、规范、先进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作为全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形成“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发展模式,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创新驱动、数智赋能。推进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创新对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的驱动作用。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强化“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等数智技术赋能,高效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
(三)主要目标。
1.长期目标。全市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回收网络体系更加完善,回收主体更加专业化、多元化、市场化,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实现集聚化发展,主要再生资源品种回收加工利用水平国内领先,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数智监管体系基本建成。
2.短期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成交通便利、转运畅通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建成分拣中心26个,城镇回收站(网点)覆盖率达90%;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及制度更加完善,公众参与率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
到2025年,覆盖全社会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分拣中心30个,城镇回收站(网点)覆盖率达100%。城乡居民二手商品交易渠道和形式更加丰富,二手商品交易更加规范便利,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达到15个;现代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和再生资源利用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培育一批国内知名的产业集群、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总产值达200亿元。
表1 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指标表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1.优化废旧物资回收站点布局。按照“便利回收、保护环境”的原则,结合城乡特点,城市新建小区按照1个小区设置1个回收点,其他按照1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乡镇和农村按照2000户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进一步优化城镇回收站(网点)布局。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废旧家具、废旧家电等大件垃圾规范回收处理站点。加快提升回收站点运营管理水平,鼓励龙头企业以整合、并购、加盟、联营等形式统一运营回收站点,推进标准化、规范化、连锁化经营,确保环境整洁卫生和消防安全。推进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回收站(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机构设立智能垃圾分类投放站。到2025年,全市城镇回收站(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2.强化废旧物资分拣中心建设。围绕废旧物资回收区域差异,合理布局废旧物资分拣中心,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原料无害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推进建设功能健全、设施完备、绿色安全的综合型分拣中心和专业型分拣中心,鼓励现有分拣中心进行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分拣中心绿色化水平。到2025年,建成分拣中心30个,其中建成绿色分拣中心9个,各县(市、区)基本形成与废旧物资产生量相匹配的分拣能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3.培育废旧物资回收市场主体。加快培育或引进一批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创新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加快提升低价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鼓励回收企业通过控股、参股、吸收、合并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等方式,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加快实现资源高效整合。提升规范一批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充分发挥再生资源利用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整体水平。培育专业的循环型生产性服务业,鼓励供应链核心龙头企业建立长效绿色供应链管理模式。落实落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税收政策,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政策辅导和税法宣传。到2025年,全市废旧物资回收骨干企业数量累计达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4.推动废旧物资回收专业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骨干企业以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积极培育多元化回收主体,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物业企业、环卫单位、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等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利用渠道,形成规范有序的回收利用产业链。加快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加强逆向回收物流建设,优化回收渠道,重点鼓励家电生产、销售等企业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售后服务网络等开展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不断完善销售服务体系的回收功能。(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
5.促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产业集聚化发展。探索建立再生资源行业碳减排评价机制,为行业政策设计及再生资源产业集聚发展提供“碳评价”工具。一体推进嘉善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嘉兴市本级、海宁市、桐乡市、海盐县、平湖市等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基地)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集聚发展,打造产业链相对完善的特色循环经济园。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纺织品、废塑料、废纸等主要再生资源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形成年回收拆解及加工1万辆报废机动车能力,加快年回收分拣处理废钢160万吨技改项目、年回收生产30万吨聚酯瓶片智能化生产线新建项目、年产2800吨再生材料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总产值达200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6.培育壮大再生资源利用市场主体。鼓励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打造上接回收网络、中接仓储物流、下接利用产业的再生资源供应链,积极引导回收企业按照下游再生原料、再生产品相关标准要求,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环节预处理能力。加强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橡胶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鼓励有能力的生产企业采用回收、加工、利用等一体化模式。到2025年,重点培育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5个,规上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累计达到18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
7.提高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技术水平。聚焦精细拆解、复合材料高效解离、有价金属清洁提取、再制造等领域,充分释放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研发潜力,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优化低附加值废物加工利用技术,促进各类再生资源的全面回收利用。加大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有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项目提质改造,支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鼓励大型企业建立废金属、废纸等加工利用技术中心,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共性技术。到2025年,重点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突破5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和再制造产业发展。
8.拓宽二手商品流通渠道。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促进嘉兴本地互联网社区平台规范发展,鼓励二手检测中心、第三方评测实验室等配套发展。积极发展二手车经销业务,鼓励发展家电、消费电子产品和服装等二手交易,优化交易环境。鼓励发展旧货市场,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辖区内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探索二手商品交易与夜间经济模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相结合,鼓励建设不同规模、特色和时段的跳蚤市场。鼓励社区和学校定期定点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支持社区居民和在校师生将家庭闲置生活用品、家电、家具、电子产品、服装、旧书籍等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参与交易和流通。到2025年,开设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15个。(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9.完善二手商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二手商品交易规则,完善二手商品领域信用体系,促进交易平台、销售者、消费者、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共享。优化二手商品评估鉴定行业人才培养和管理机制,引进和培育权威的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加强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探索引入金融、保险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创新二手商品交易服务方式和消费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推进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嘉兴南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嘉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嘉善经济技术开发区、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桐乡经济开发区等为载体,大力发展面向工业机器人、精密机械、中高档数控机床、机电装备和航空航天等高端装备领域关键部件再制造产业。依托敏实集团和长城汽车整车项目,积极推进汽车发动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发展。推动组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研究中心,加强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重点推动实施汽车拆解再制造项目。促进再制造与装备数字化转型融合发展,鼓励针对大型机电装备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定制化再制造服务。到2025年,培育再制造企业2个。(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构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数智监管体系。
11.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建立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化监管平台,将垃圾分类设备、分类运输车辆、处理设施等实时数据信息全部纳入平台,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时闭环监管。建立收、运、处工作联单制度,利用互联网、车辆加载GPS及车载视频等技术手段,实现收集-转运-处置各环节全程监管。加强垃圾分类作业、污染物排放、处置流向等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详细台账,健全日常管理档案,确保分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部门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实时共享。(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12.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数字化水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实现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的减量化和再生资源回收的增量化。大力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打造具有嘉兴特色的数字化投放、收集、运输、处置新模式,扩大回收品种覆盖面,提高回收效率。加快构建“废品收购一件事”数字化改革多跨应用场景,提升废旧物资回收行业管理数字化水平。鼓励县(市、区)加强数字化改革创新,深化“桐拾袋”“环浙里”等平台建设,实现线上预约、线下回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数据办,各县〔市、区〕政府)
四、政策保障
(一)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监督管理,实现经营企业备案全覆盖,对未经备案、无照经营、违规回收、违规拆解、污染环境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依法依规处理,规范市场秩序,消除环保和安全隐患,营造统一规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回收秩序。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统计制度,完善统计核算方法。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统计分析,规范发布统计数据。推进企业、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数据信息对接。建立并完善再生资源回收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定期收集再生资源回收重点企业经营信息,及时掌握回收行业发展情况和未来趋势,提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财政补助资金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引进再制造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企业项目,扶持相关企业开拓市场、引进高端人才,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相关税收抵免政策,加快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体系。创新筹融资机制,鼓励采用PPP模式、国有参股、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运作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建成和高效运营。加大金融投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深化产融对接服务,鼓励银行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在信用评级、贷款准入、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区域统筹,推进各县(市、区)合理规划分拣中心和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等废旧物资循环利用关键项目,强化土地要素保障,将规划建设的回收网点、分拣中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等项目用地需求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优先保障资源化回收利用设施土地供应,预留并控制远期的设施发展备用地。围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通过划拨、出让、征收等方式,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鼓励收购、租用腾退厂房、闲置仓库等用于分拣中心和回收点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嘉兴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组织协调各类规划衔接、项目论证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目标任务要求,明确各项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推进合力。
(二)构建长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长效机制建设纳入全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进行整体谋划,厘清部门责任和分工,研究制定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建设规划,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主管、属地落实、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综合运行格局。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将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目标任务纳入“美丽嘉兴”考核内容,对重点工作滞后、目标完成不理想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进行督查督办。注重引导公众参与,加强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社会监督。
(三)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主题,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短视频等各种形式,全方位开展废旧物资循环利用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加强环境保护、注重资源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强化公众参与,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文化创意活动,宣传各类自主创新典型,弘扬创新精神,激发市场主体从事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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