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版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有何亮点?

来源: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
2021/1/7 16: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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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塑料制品生产,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流通、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易降解、能回收、可循环利用的替代产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
  【塑料机械网 塑说各地】近年来,我国愈加重视塑料污染治理问题,尤其是2020年新版“限塑令”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陆续通过出台相关法规文件,开展专项整治,积极推动治理塑料污染。近日,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塑料制品生产,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流通、销售和使用,推广使用易降解、能回收、可循环利用的替代产品,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
 
  目标要求
 
  到2020年底,率先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到2025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禁止以*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回收利用的塑料输液瓶(袋)不得用于原用途,禁止以回收利用的塑料输液瓶(袋)为原料制造餐饮容器及儿童玩具。
 
  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使用
 
  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包括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和农用地膜。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
 
  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而与以往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相比,《实施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系统性此次《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基本涵盖了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和各环节,体现出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有利于建立形成治理塑料污染的长效机制。
 
  协同性《实施方案》既提出了禁止、限制类的管制要求,也明确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处置等系统性措施。政策调整既针对传统领域,也包括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多措并举,统筹推动,在保障任务目标可达性的同时,也为形成塑料污染治理新型模式提供政策空间。
 
  有序性《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各地区和各行业的差异性,按照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的原则,区分市区城市建成区和相关县城市,按照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段,分步骤、分领域,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整体工作。
 
  本文由塑料机械网整理发布,部分资料来源: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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