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EPR,回收商、生产商的责任担当
- 来源:废塑料新观察
- 2020/6/19 9:14:09
- 16038
【塑料机械网 热点关注】2020年6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此背景下,2020年6月12日,塑料可持续发展学院联合废塑料新观察、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在可持续发展学院直播间,共同举办“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圆桌论坛”。
中国合成树脂协会塑料循环利用分会王旺会长说:“EPR制度出台在废弃物回收领域石破天惊,囊括了中国解决塑料污染物的底层逻辑,回答了塑料循环行业本质问题,给出了塑料循环再生行业发展的方向!”
行业不同关注点不同,本次论坛邀请嘉宾分别来自学者研究者、传统回收企业、生产纸塑包装企业、回收再生企业,行业协会,共同为中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出谋划策。前期讨论详情查看链接:“禁塑” or “EPR”,谁将是主流?
我们把各位嘉宾观点整理出来,分享给大家(按照发言顺序排序)。免费回看直播链接:https://appnrNbkJaI1132.h5.xeknow.com/st/787zqEAWC
01 回收企业
常涛(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常务理事、天使百人会创始人、北京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董事 总经理)
这次EPR征求意见的出台,在资源和环境方面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意义重大,废品交易由通过废品残值完全市场化的物物交易,转变为社会公平的不同角色承担责任的方式,这是一种进步。
划重点
01 中国 EPR 立法进程
1、在实践中家电领域很早已经用到EPR,基金方式也是EPR的一种表达方式,只是那时没有明确说明。
2、2016年12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 号)。
明确 EPR 体系方案推行,涉及四个品类:纸基复合包装、汽车铅酸电池、汽车拆解、家电拆解。
3、2018年10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4、2020年4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2020年3月11日:《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的意见》;
6、人大启动《资源综合利用法》的立法可行性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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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PR 方略
生产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环境保护责任,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涵盖:
模式的转变:“末端治理”-“先污染,后治理”-“源头预防”-生产者责任延伸;
延伸的责任:源头预防、产品环境信息披露、对废弃产品回收、处置与循环利用;
接受的调整:行政管制手段(强制性)与经济调节手段(市场化)。
废弃物做为产品的后环节,高附加值的废弃物回收率很高,但低附加值的废弃物回收还不完善。这次政策选择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和铅蓄电池非常有代表性,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残值很低,处理环节比较复杂回收率比较低,铅蓄电池残值相对较高,但在处理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二次污染。用同一种制度规范,是因为这个体系的判断标准是这个产品对后环境的影响。常总对生产者延伸制的理解是给生产者增加一些责任,生产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环境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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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积极贡献
顶层设计:“全生命周期”的方式分析各个环节的关键点;
主体责任:明确了利益相关者的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责任;
源头治本:针对个体的标识要求,有利于可追溯;
目标明确:有明确的回收率、再利用率的目标和时间要求;
基础扎实:定期生产信息发布,是所有工作对照的基础依据;
公开透明:第三方审核,是保证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
奖罚分明:红黑名单管理,对生产企业采取行动有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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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实施建议
针对《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
1、设置积极、递进的回收率、利用率目标
原文:第八条:到 2025 年,资源化利用率应达到 40%,综合回收率达到 60%。
建议:
①设置略高于现状的、进取性的回收率和利用率;
②选择基准年度设置目标值,设定年度增长率目标。
2、精准使用“资源化利用率”、“综合回收率”计算公式
原文:资源化利用率:进行再生利用的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的重量(吨)占三年平均销售量(吨)的百分率。 综合回收率:废弃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环节回收量(吨)、 消费环节回收量(吨)与能源化利用回收量(吨)之和占三年平均销售量(吨)的百分率。
建议:计算公式中,不纳入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的量,更关注流通和消费过程中的量。
3、同时考虑国外进口料对目标计算的影响
计算公式中, 不纳入国外进口的“饮料纸基复合包装废弃物”相关量,只采用国内全部或者部分区域一定时间的回收量。
4、为具体行业和地方政策的制度创新,开放灵活的空间
①多种回收方式:基金、以物易物、以旧换新、押金等多种方式回收;
②通过“鼓励”、“探索”、“引导”、“建议”等措辞表达对创新的支持。
5、设立*中长期项目,积极探索和试点
在国内属于比较新生的理念和事务,认识和经验需要积累,企业风险承受压力不确定;
体系庞大,利益相关者众多,个别的行业协会、企业和地方政府不具备组织和协调的实力。
总结
大体来说,这两个文件很类似。这对于生产者责任制的在国内的推动来说,更近了一步。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责任界定。未来回对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品类产生较大的影响,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但是总体依旧比较宏观,没有从资源产出效率和社会综合成本角度上给予做到这样目标的方法建议。因为很多方法必须政府主导和政府出台规则,这也是生产者责任制度的复杂性,也是EPR在实践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点。但也要就各种方法,给予敞口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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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生产者和回收行业
任恺 (上海睿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总经理)
任总以前是利乐包装大中华区环保经理,现在上海睿斯科环保和*做新的回收体系,既是生产者又是回收者,将从两个角度分析 E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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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做为生产企业:
EPR在国外运行多年,像利乐这种生产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的企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工厂,但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EPR系统是不相同的,我们把它分为:市场驱动、政策驱动
市场驱动:中国大陆
政策驱动:欧洲的绿点体系、瑞典、韩国PRO、中国台湾的基管会
还有一些是合作公社性质的,比如巴西的Cempre等。
EPR制度对整个行业影响都比较大,从成本和客户关系来讲,生产者背负很大压力。原因是可替代品太多,如果生产的这款包装在这个地区被列为监管产品,客户可能就不用这个包装,节约成本,模式选择成本较低的,就不用承担这样的责任。但利乐包装理念超前,在EPR制度出台之前已经从回再生利用产能、技术提升、公众教育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支持回收再生产业链。
但饮料纸基复合包装有多家生产商,每一家的心态是不一样的,企业的倾向性和期望值都是希望成本小化,利润大化,如果没有政策驱动,回收成本上升,不能指望每一家企业都像利乐一样自主自发的去做这个工作。
划重点
02 做为回收企业:
上海垃圾分类可回收物分为五大类:玻璃、金属、塑料、纸张、衣服(织物);
企业都喜欢回收高附加值、高盈利的,能很快带来利润。
低附加值废弃物例如玻璃、杂纸、混杂的塑料(饮料纸基复合物)、织物等。从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被列为可回收物,回收会增加回收成本。这时就需要政策驱动,有政策性的法规出台,可以在回收低附加值时享受政策红利。
总结
在大部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中,都可以看到牛奶盒是可回收物,但是实际的回收产业链还很弱,包括回收端、再生端都不够强大。需要生产者(包括使用者)来进行一定的责任延伸,帮扶回收和处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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